一、项目名称:西财携手同行.大学生应急救助基金
二、服务对象:西安财经大学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三、项目实施时间:自本基金项目发布之日起,试行三年。
四、目的:通过为在校学生遭遇突发状况及时提供帮扶,增强学校的凝聚力,提升学生的归属感。
五、申请条件:
1.在校期间家庭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需要及时帮扶的;
2.在校学习期间本人突患重大疾病需要及时救助的;
3.以上条件符合一条即可申请。
六、资金来源:基金会募集的专项捐赠和基金会非限定性资金结余。
七、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校纪委、学工部、研工部、审计处、社会合作处、受助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组成。
八、资审及实施程序:
1.由学生本人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,二级学院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,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学工部牵头,召开会议形成文件公示。
2.基金会根据公示结果,将救助金统一支付到学校财务处,由财务处统一发放给申请学生本人。
3.根据《西安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》(西财大生发〔2019〕42号)要求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学校可以不予补助,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救助金额:
(1)有高消费行为,或抽烟、酗酒、铺张浪费者;
(2)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者;
(3)在申请救助金过程中弄虚作假,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者;
(4)学习不思进取,出现学业预警现象者。
九、额度:
1. 家庭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视灾情每人每年帮扶人民币1000.00元至5000.00元的一次性经济援助;
2. 突患重大疾病的每人当年一次性救助人民币5000.00元至10000.00元,同一疾病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,特殊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;
3.如遇极其特殊情况,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方案报评审委员会讨论具体救助金额,单人单一事件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000.00元;
4.以上额度具体资助金额均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,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定。
十、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随时对救助金的支付、发放、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。
西安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